訊息公告 » 行政院發布「有關洗錢防制法指定律師、會計師及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業,不適用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」。

發文日期:2017/07/24
發文組織: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

行政院發布「有關洗錢防制法指定律師、會計師及地政士、不動產經紀業,不適用第九條第一項申報規定」。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以院臺法字第1060091612號令發布,並自106年6月28日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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